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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养殖用地政策 农村养殖用地新政策?

2024-01-23 09:09:27农业1

一、渔业养殖用地政策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农村养殖用地新政策?

养殖业作为农村的第二大基础产业,近些年来也持续得到国家政策及财政资金的大力扶持。

与种植类似,养殖业不可避免的需要占用土地。在过去,农民占用耕地建造养殖场或养殖大棚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批通过之后才方可将农用耕地转变为养殖用地。毫无疑问,在部分规划并不怎么到位的乡村,养殖户们的这种用地申请往往会遭拒。

随着近几年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这种现象有所改善。

一、养殖用地新政策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论是小型养殖户,还是规模性养殖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需要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即便建好养殖场所,也不允许进行养殖!

三、养殖用地最新政策?

养殖用地新政策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咸阳对养殖用地政策?

养殖用地新政策是: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3、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2020年养殖用地政策?

1、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2、关于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两个文件,分别是《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其中规定了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3、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规定,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4、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六、怎样申请养殖用地?

1 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的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规,以及国家对养殖用地的规定。2 在了解政策法规后,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农业部门进行咨询,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明、养殖场设计方案等。3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配合审核人员的工作,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或要求。4 最后,如果申请成功,需要按照规定使用养殖用地,遵守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养殖用地怎样审批?

养殖用地的审批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下面是一般的审批流程:

1. 土地利用规划:养殖项目的审批需要基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需要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

2. 立项申请:根据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当地畜牧、建设等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立项申请。申请表需要包含项目详细信息、环保措施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3. 各级审批:提交申请后,相关环保、城建、质量检测等部门将对项目做出评估审核,如果项目符合审批条件,则会批准建设。根据规模和影响情况,审批部门可能会由县级、市级、省级进行审批。

4. 建设验收:完成建设之后,需要向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审批部门将对项目的环保、质量、安全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需要注意的是,不当的养殖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养殖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中,必须加强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和标准,确保养殖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同时,需要做好周边居民宣传和沟通,增强民众对养殖项目的了解和认同。

八、国家对养殖用地有什么政策?

2020养殖用地新政策

1、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2、关于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两个文件,分别是《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其中规定了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3、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规定,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4、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九、2021年水产养殖用地政策?

1.根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这对于养殖业来说,无疑是放宽了用地政策

2.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3.2021年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也要注意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

十、2023农村养殖用地土地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1)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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